前段时间
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
发布了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
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二)》
明确统一法律在该方面的适用标准
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
解释自9月1日起施行
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
https://www.court.gov.cn/zixun/xiangqing/472641.html
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。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用人单位规避社保缴纳、劳动者主动放弃社保等问题:无论双方协商还是劳动者单方承诺,任何“不缴社保”的约定都是无效的。
✅常见情形:
1、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,要求用人单位把社会保险费以补助的方式发放给个人。
2、劳动者为了多拿工资,要求用人单位把社会保险费以补助的方式发放给个人。
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,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,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。
✅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则:
1、劳动者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,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。
2、在行政机关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之后,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把社会保险费以补助的方式,支付给了劳动者,是可以要求返还的。
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,可以依法请求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,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⭐提示:《解释》将于9月1日实行,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,在此之前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,避免承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责任。
不可以!该约定是违反法律规定的,无法律效力。
👉举个例子:
公司提出不缴纳社保、每月支付社保补助,并要求劳动者签订“自愿放弃社保”协议,双方签署该协议后,劳动者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,公司主张系劳动者主动申请不缴社保,拒绝支付经济补偿。
1️⃣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(受劳动法、社会保险法强制规定),双方“自愿放弃社保”的约定违反法律规定,侵害劳动者社保权利且损害国家社保制度,该约定自始无效;
2️⃣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,劳动者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定补偿情形,公司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。
为了减少成本,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保,终将难逃补缴和补偿责任,也将失去通过社会保险分散风险和成本的机会。劳动者本应通过社会保险享受的待遇,如医疗费报销、工伤赔偿、生育津贴等,都转而由用人单位来承担。
💡风险例如:
1️⃣强制征缴,在社保行政部门强制征缴时,用人单位不仅要依法补缴,还要承担滞纳金。
2️⃣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还要支付经济补偿。
为眼前的补助放弃社保,短期来看,劳动者每月的收入是增加了,但存在很大的风险,也将丢掉医疗、养老等长远保障。
💡无法享受的保障例如:
1、当劳动者生病就医时,没法通过医疗保险来报销医疗费;
2、在劳动者失业时,不能通过失业保险来领取失业金;
3、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,不能通过工伤保险来报销医疗费,获得各项工伤赔偿;
4、假如劳动者生育,将无法通过生育保险来报销生育费用,获取生育津贴;
5、当劳动者年老时,也不能通过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,保障晚年的生活。
❗温馨提示: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下,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,法院支持劳动者关于经济补偿的请求,有利于纠正用人单位通过签订协议、声明的方式,来规避法律义务,倒逼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。
✅用人单位:
用人单位要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手续,按月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。另外,五险都要缴纳,险种要齐全,要根据劳动者真实的工资水平和法律规定的缴纳比例,按时缴纳。
✅劳动者:
劳动者要注意查询自己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,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未缴、断缴或未足额缴纳的,可以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稽核、补缴。如果用人单位违法情节严重的,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,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