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聘公告
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
因医院发展、人力资源储备及梯队建设需要,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药学人员1名,实行合同制聘用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基本条件
1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爱岗敬业,具有良好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,在校或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;
2、身体健康,能胜任岗位,体检符合卫生行业相关规定;
3、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要求
1、招聘岗位
2、岗位条件说明
药学岗位(01):年龄35周岁及以下;已取得药学初级(师)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。
三、报名办法
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。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、准确,有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行为者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考资格。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。
1.报名时间:2025年6月23日-2025年6月30 日班内时间(8:00-11:30、14:30-17:30,周六、周日除外),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 30日17:30止。
2.报名地点: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三楼办公室;
地址:福清市音西街道福塘路23号
3.报名电话:
四、报名材料
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:
1.填写《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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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各类在校或单位所获证书复印件一份。
3.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。
4.两张1寸红底彩照(其中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一同上交)。
5.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。
五、考试
本次招聘考试方式,详见后续通知。
六、聘用
1.考试、体检通过,对拟聘人员将在我院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,请考生及时关注。
2.受聘人员一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,试用期为3个月,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。
3.本次招考人员录用为非事业单位编制即合同制人员。
4.录用后工资按照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卫技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。
七、其他事项
未尽事宜由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负责解释说明。